企业管理 :

车辆跟踪管理办法

我们在司机签运输协议时会补充:

一.要求司机在装好货后即于客户通一次电话(目的:告知客户估计何时会到货;告知承运此单货物的司机联系方式;确认收货方客户的联系方式手机,宅电) .

二.要求司机货到提前 1 小时通知客户(目的:司机可以得到客户的具体仓库地址和行车路线;客户可以及时安排人员卸货,点数)。

三.我们预留两个司机或同行人员的手机号码,并要求司机 24 小时不关机。

安全行车管理办法

我们要求承运车辆手续齐全,车况良好,做到不用逾检车,旧车,病友;我们提醒司机安全第一,速度第二,要求司机不酒后驾车,不疲劳开车;我们安排货源时根据车辆的载重量进行,做到不超载,不超高,不超宽,不超限。

延时到达的处罚措施

途中除大雾、洪水、大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外造成的延时到达,我们愿意承担 100 元每天每 票货物的处罚。

产品货损、货差的赔偿承诺

发货装车时货物完好无损,而到达后发现产品货损、货差,我们愿意按出厂价负责全额赔偿。

版权所有©2004  义乌市上进货运代理有限公司  本站由 三易企业网(http://cn.7ye.net) 维护制作

浙ICP备07013576号

1 can't found cfg cfg_tpl_baidu_guestbook